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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内设机构职责调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对局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职责通知如下,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行政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机要、保卫、保密、后勤接待、教育和本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组织人事、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规划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与解答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规划草案和综合性政策的起草、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省派驻饶规划督察员的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
依据国家、省、市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财务预决算计划,组织实施年终决算;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及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资金的管理(包括市重点工程拨付资金);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各县(市、区)规划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
(三)技术科
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等;负责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含市政及管线类)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图及规划选址图;负责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规划编制批前公示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规划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四)规划用地科(信访室)
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项目除外)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和优化调整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技术审查和日照分析审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的核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工作;负责临时建筑的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建筑类)批前公示工作;负责接待和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解释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会办公室(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五)规划工程科
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六)村镇规划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县(市、区、经开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的规划指导和审查工作;指导和协助各级政府编制和调整村镇规划工作;起草有关村镇规划、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风景名胜区、历史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上饶市“1+5”信江河谷城镇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市政规划管理科
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河道、码头、桥梁、涵洞、雕塑、绿地、公园、广场、各类市政管线及其附属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的审批);负责中心城市内市政及管线工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准;负责确定中心城市范围内道路的断面形式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置方案,协调各管线的竖向交叉;负责建设项目(市政类)规划批前公示工作;负责中心城市市政、管线工程的放验线、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中心城市综合管线普查与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资料库;参与市政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的编制;负责市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及其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八)行政服务科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及报表统计汇总;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公示工作;负责技术档案及项目审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九)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特此通知
2016年8月10日
365bet体育官网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印发 |